常言道:“人不可有傲气,但不能无傲骨。”谁不想要尊严,然而,要是在饭碗和尊严之间必须选择一个的话,有多少人敢于选择后者呢?
18日下午4点多,4个年轻人,排成一线,在温州火车站前的大马路上爬行了近千米,用时半个小时。这可不是什么行为艺术,他们都是当地某企业的员工,这么做是因为没有完成销售目标。(6月20日《都市快报》)
此新闻一出,网友骂声一片:“没有出息的东西!人怎么能像狗一样地活着?把你们八辈祖宗的脸都丢尽了”云云。在我看来,这种观点无疑就是理发洗脚面——从上错到下,简直就是饱汉不知饿汉饥,注定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
众所周知,人的生存权大过所有的面子。员工是弱势群体,如果不这样做的话,就很有可能丢掉饭碗,老婆、孩子就很有可能喝西北风,房贷就会泡汤,有病就可能没钱去医治。在这种情况下,让那些员工挺直腰板说不,这不是各人自扫门前雪——难为人吗?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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